布鲁姆等人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三个领域,每个领域的目标又是由低到高分成若干层次。 认知领域的目标包括知道、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级水平。
☛知道: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回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例如,能够叙述牛顿三大定律。
☛理解: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可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表达方式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例如,说出一个词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对一个抽象概念举例、古文或外文的翻译等。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括。例如,对数学公式含义的说明、对文章大意的概括等。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例如,让学生判断放在光滑水平面上的小球受到一个推力作用时将如何运动等。
☛运用: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例如,运用运算法则解题、运用所学的电学知识安装电路电灯、法语教学中运用造词法写出一个单词不同词性的系列词汇等。
☛分析:把复杂的整体材料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的能力。例如,分析数学定理所给出的条件和结论、外语中复合句的构成成分、记叙文构成要素分析等。
☛综合: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例如,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观察,引导学生归纳出自由落体运动的规律和公式;外语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所学的词汇归纳造词法等。
☛评价:对材料(如论文、小说、诗歌、研究报告等)做价值判断的能力。例如,能判断自己所证明的几何题目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