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末,我来到德国,还以为人人都知道Lou Andreas-Salome这个名字。我同知识界不同的人谈起莎乐美,但是竟然有一大半的人对这位出色的女子一无所知。
于是我开始耐心地历数着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等这样一些德国思想史上众所周知的大家名字。通过这些名字有些人想起了她是谁,有些人依然对她没有任何印象。
到了后来,我的心中慢慢地升起一种愤然不平,愤然于这位杰出的女性为什么在我一谈起她时,她只能成为这些大家们的附庸和点缀?
为什么不是在人们谈起那些大家们的时候首先不得不谈起她?
难道她所作出的贡献毫无价值?
难道她对那些大家们的影响不足挂齿?
难道她当时的声誉不及他们?
不,事实绝非如此,只是面对今天的历史我们无可奈何,这同时也提醒我们:我们今天依然生活在男性故事(His-story)的垄断时代。”
“是不是因为《圣经》的存在,女人就应该一个又一个世纪地认可这一命运,忍耐这种从属于他人的地位,接受永久不平的待遇?就该忍受仅有男人故事的乏味与苍白?难道女性就不会从沉睡了的千年中觉醒,拿起笔,写下那个她们作了千年的梦——一个要嫁给阳光的愿望;写下她们自己的故事,写下她们对荣耀的渴望和期待?”
——
莎乐美是作为一个人,一个优秀的人,闪光的人而被历史记住的!
女人首先要拥有作为“人”的权利,而这些在长久的男权文化中被压抑着,莎乐美从小就有了作为一个人的“独立思想”,这才是她之所以成为莎乐美的原因。
她不愿意听从任何人任何宗教,她只是要自己去体验去理解去感受,她要听凭自己的心走自己人生的路。
她凭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去判断上帝存在与否,以及上帝不存在的话人该如何生活的问题;她凭自己的求知欲去学习和探索哲学、心理学等领域;她凭自己的感触去了解自己对性和爱的感受,她在摸索爱到底是什么?她不随便出卖自己,委屈自己迎合他人,她不会被爱束缚,她慢慢体会爱与艺术创造的关系。
女人有表达自己需求的权利,有表达自己爱或不爱的权利,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有试图尝试不同性爱关系的权利。
有要求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而不是听从于男人的左右。
莎乐美只是一个忠实于自己作为“活生生的人”的女人,她是一个“自然纯真”的人,一个未被男性文化压抑扭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