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罗伯特。
父母离婚,然后父亲有了新家庭。虽然父亲也想兼顾他,但总是有些沟通不良。而妈妈在医院上班,虽然很爱他,但为了养家不得不努力工作,工作压力一大就容易变得神经紧张。是的,没有更悲惨,但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生活就是如此,事实就是如此。
罗伯特无论性格还是外型与最初最初那年的哈利•波特都有些神似之处——不,这绝对不是作者受到了影响,而是这一类的孩子都差不多:家庭或多或少有些秘密,自身也因为瘦弱而感觉总体不是很强势,于是性格变得有些沉默。在班上或者在其他一些强势的孩子面前就是被嘲弄、欺负的对象。
罗伯特的头发黄茸茸,在幼儿园时还被嘲笑为“小鸡”,四肢细瘦,头显得很大,蓝色的眼睛虽然听起来不错却隐藏在厚厚的镜片后边。他现在在班上的绰号是:罗大呆。而他班上那个健硕的总是欺负嘲笑他的孩子王,名字叫做尼克的,则看起来很可恶。
但实际上,每个孩子都是一块有待细细雕琢的宝石。一只看起来似乎不怎么样的雏鸟。
只要有羽毛,就能飞翔。
故事的开头似乎有点罗嗦,忽左忽右,就象一个普通的注意力不是很集中的十二岁男孩子在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很多小细节,相信多数人都十分熟悉:班里人人仰慕的孩子王,与被嘲弄的孩子。然后,老师出现,说了学校要与老人院一起做互动活动,问谁愿意去。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大家一定会回头看尼克,不过动作不是很明显,可能只是瞄一眼或偷看一下。这个活动到底是酷的要命,还是蠢蛋才会参加?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尼克会‘首肯’这个活动吗?只见尼克坐在椅子上(我也偷瞄了他一眼,当然)象罗马皇帝一样君临天下,睥睨万物,享受众人瞩目的感觉,因为大家都在等他决定这件事到底值不值得做。”
然后——
“我举手了。”
班级笑柄打破了规则。自然,一时间没人再举手。于是老师们当然开始游说。
然而,这时,班上一个很多人喜欢的女孩子也举手了。
虽然她举手只是因为自己对这活动很着迷(这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女孩子),而并不是为了怎么支援罗伯特(女孩子对男孩子之间的斗争没多少兴趣,反过来我相信也一样)。但是,笑柄的魔法似乎消失了,又有人陆陆续续举手。
待到八个人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迟钝的老师们,擅自决定了最后两人是韦索和尼克。
于是生活开始脱离了之前的惯性轨道。
在互动活动中,罗伯特认识了艾迪丝,而这个似乎患了很重的病、总有些神经兮兮的老太太甫开始就告诉了他一个地点,并且让他一定要去。那是孩子们中间流传的、镇子上有名的恐怖之地——废弃房屋“机会之屋”。传说中,曾有一个以为自己会飞的男孩在那里的顶楼坠落而亡,“摔了一地的草莓酱”。罗伯特虽然沉默寡言,但对承诺却出乎意料地执着,于是他去了。然后,一切开始不一样……
故事到了中间,尼克与罗伯特两人亦敌亦友的关系更是微妙——好吧,这真的是“少年的青春”(当然也有女主角)。但是,让人如此会心,如此熟悉怀念,又如此被吸引。
模糊的喜欢与倾慕,模糊的友谊,模糊的竞争心理。
勇气,记忆,改变自己与周遭世界的力量。
这本书作者的年龄比哈利妈妈罗琳至少大10岁,同样是位英国女士。她从事了出版、艺术表演和电视相关领域的工作多年,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她能写出好看故事的根本:她知道如何讲故事,尤其也了解十几岁的少年们——知道他们并不是幼儿园小孩子。她深谙少年的那些心理与特质:善恶并存,懦弱与勇气都有,而且界限模糊的奇妙;那些看起来叛逆的倔强,翅膀已经渐渐硬朗,实则却仍然是需要关爱、注视与带领飞翔的雏鸟。这些渗透在她的作品里,于是让正在走过这个年龄和已经走过这个年龄的人都没了距离感。所以,我想任何一个读了这故事的人,无论他多大,都会象书里的韦索一样,说一声“酷”!
《羽毛男孩》是贝塔斯曼推出的少年成长系列的第一本小说,也可以说是为这个系列定下了一种基调。这本书里没有眩目的魔法,但少年们的“冒险”与经历依旧紧张刺激、悬念叠起、扣人心弦——同时正因为现实而显得更加真实。而行文,则正似作者的笔名singer一般美妙:我们可以在如同叶脉般清澈的笔触中,看到那些勇气与改变,实则只是深深蛰伏在孩子心中的羽翼,整待破壳而出——
只要一刹那,便可光彩绚烂夺人目。
那些成长,如同花一样慢慢绽放,如同果实一样慢慢成熟,如同蝴蝶一样逐渐蜕变。
——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绝不退让,绝不放弃。
——然后,铮然化翼,终于可以飞翔。
献给所有已经遗忘或仍还记得十二岁的人,以及所有正在经历或正在期待十二岁的人。